自愿连锁的概念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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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5 13:53:00 来源: 神州加盟网  有3432人参与
  • 经营范围:港式茶餐厅
  • 门店数量:100家
  • 单店投资额: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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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愿连锁的定义

    自愿连锁( Voluntary Chain),又称自由加盟连锁或自由连锁。美国商务部把自愿连锁定义为,由批发企业为主导组织的零售连锁集团、连锁体系内的各零售分店所经营的商品全部或大部分从该主导批发企业统一进货。作为对等条件,该批发企业必须向零售企业提供约定的服务。

    从国内外实践看,许多自愿连锁体系都是中小企业“采购联盟”方式结成的,如国际有名的独立零售商联盟(IGA)。从这一意义上讲,自愿连锁是一些原本分散的批发商和零售商为了提高采购规模,以降低经营成本和增强竞争力,以协议和合同为纽带,组成的“联购分销”性质的经营体系。

    2.自愿连锁的特点

    (1)共同所有。由一个或几个实力较强的零售商或批发商发起并担任公司总部角色,或由几个零售商或批发商共同出人出资建立公司总部。总部和各店铺保留对原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独立法人地位,总部和各店铺之间的关系按订立的合同进行规范和调整。运营资金由各成员单位出资构成。

    (2)统一采购。总部的职能是制定销售战略、实行统一采购和配送计划,对各成员店铺实行业务指导,成员店铺除人盟时出资构成总部运营资金外,在运营期间还要按销售额向总部缴纳业务指导费。

  (3)分散权力。各自愿加盟连锁店在财产、财务、人事方面独立自主,但在店名、店貌、采购、配送、销售和服务等方面由总部统一管理。   

  3.自愿连锁的优缺点

    自愿连锁的优点有以下三点。

    (1)以合同为纽带,整合了批发商和成员店铺的资源,构成了一条能与大型连锁公司抗衡的联购分销渠道。

    (2)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优势,又激发了各店铺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3)智慧之选少、扩张快,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

    但自愿连锁的缺点是:总部与成员店铺的联系松散,约束力弱,容易发生纠纷,协调成本高,因而稳定性差。

    值得指出的是,以上连锁经营的分类是一种理论上的抽象和概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连锁公司是两种或三种连锁模式混合并存。世界百强零售企业采取的连锁模式中,有80%是直营式的,10%是特许经营式的,10%是零售合作社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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